question-icon 假释的批准机关是哪里?

我有个亲戚在服刑,听说表现好可以申请假释。我想了解下,假释到底是由哪个机关来批准呢?这个批准机关的确定是依据什么,会不会因为不同的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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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释批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关于假释的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而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由此类推,假释同样要依照这样的程序,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来裁定是否予以假释。 也就是说,假释的批准机关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具体来说,在司法实践中,当罪犯所在的执行机关(如监狱)认为罪犯符合假释条件时,会向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在收到建议书后,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会综合考虑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悔改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如果认为罪犯确实符合假释条件,就会裁定予以假释;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则会驳回假释申请。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确保假释的公正、公平,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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