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死亡医学证明书是由哪里出具的?

我家里有老人去世了,现在需要办理死亡医学证明书,但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开这个证明。想问下这个死亡医学证明书到底是由哪个地方来出具的呢?是医院,还是其他什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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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它的出具主体根据不同的死亡情形有所不同。 在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出具。这里的医疗卫生机构指的是我们常见的医院、卫生院等正规医疗场所。当患者在这些机构内因病或其他正常原因死亡后,医疗机构会依据诊疗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医疗卫生机构在确认患者死亡后,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对于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死者生前病史、症状、体征等资料,进行调查推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也就是说,如果死者不是在医院等医疗场所去世,而是在家等地方自然死亡,那么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会依据家属提供的相关情况来出具证明。 而对于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也就是因为意外事故、他杀、自杀等原因导致的死亡,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相关证明。比如,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公安交警部门会经过调查等程序,对死亡性质进行判定,并提供相应的死亡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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