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孩子断绝关系要去哪里办理?
我跟父母关系闹得很僵,现在想和他们断绝关系,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我想了解下具体要去哪个部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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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基于自然血亲关系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断绝的。自然血亲是指因出生而形成的亲属关系,比如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关系,这是基于生物学上的事实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与生俱来、客观存在的,并不会因为任何人为的方式而解除。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关于父母和亲生子女可以断绝关系的规定。法律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是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是法定的,不能随意免除。 不过,如果是收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所以,如果是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协议解除去民政部门办理,无法协议的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但如果是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去哪里办理断绝关系的问题,因为法律不支持这种断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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