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变更在哪里办理?

我之前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现在我们想对协议里财产分割部分进行变更,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是去民政局还是法院,还是有其他地方可以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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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变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变更的办理地点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想要变更离婚协议,这种情况相对简单。因为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并修改协议内容,不需要到特定的机构办理手续。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拟定一份新的离婚协议即可。 其次,若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这时如果要变更离婚协议,就需要区分不同情形。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想要变更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可能会支持变更协议;若没有此类情形,法院一般会驳回请求。 另外,如果是变更离婚协议中除财产分割之外的其他内容,比如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来变更相关内容,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到特定部门办理手续,补充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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