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庭后会见应该联系哪里?

我有个朋友的案子刚开庭结束,我想去会见他,但是不知道该联系哪里。我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规定,担心自己去了白跑一趟。想问下开庭后会见到底该联系哪个部门或者机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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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庭会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开庭后会见相关事宜,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联系的地方。 如果案件中的当事人被采取了羁押措施,比如被关押在看守所,在开庭后若想进行会见,通常要联系羁押当事人的看守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所以首先要向办案机关提出会见申请,获得同意后,再按照看守所的规定和流程办理会见手续。一般来说,看守所会有专门的窗口或者部门负责受理会见申请,他们会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比如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要是当事人在开庭后被移送到了监狱服刑,那么就需要联系对应的监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监狱对于会见的时间、人数、手续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家属或亲友要会见服刑人员,需要提前与监狱的狱政管理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会见安排和要求,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会见。 如果当事人未被羁押,处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状态,会见则不需要联系特定的监管场所,但可能还是需要遵循办案机关对当事人活动范围和交往的相关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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