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里负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我前段时间在医院治疗后,感觉治疗效果和医生说的差别很大,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应该去哪里做医疗事故鉴定呢?希望了解具体负责鉴定的机构。
展开 view-more
  • #医疗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是对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以及事故严重程度等进行判断的重要程序,它涉及到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切身利益。那么,究竟哪里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呢?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这里的医学会分为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首次鉴定通常是由上述提到的市级或县级地方医学会来进行。如果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此时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 此外,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主要针对的是那些非常特殊、影响重大的医疗事故案例。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规定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样可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