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上海办理起诉离婚要去哪里?

我和配偶打算在上海办理起诉离婚,但不清楚该去哪里提交相关材料和走法律程序。想知道具体是去哪个地方的哪个部门办理,是法院吗?还是有其他专门的机构?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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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上海办理起诉离婚,一般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来解释一下管辖法院的概念。管辖法院就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权受理和审判某一案件的法院。对于离婚诉讼案件,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所以,如果被告的户籍在上海某个区,那么原告就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是被告的户籍不在上海,但在上海某个区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有相应的居住证明等能证明其经常居住地在上海的材料,那么原告可以向被告在上海的经常居住地所在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等,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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