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分割财产应该去哪里?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该到哪里去起诉进行财产分割,是去当地法院吗,还是有其他规定的地方?希望了解具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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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起诉分割财产的问题上,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的概念。管辖法院就是有权受理你这个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法院。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通常你要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比如,你要起诉离婚分割财产,而对方的户口在A地,那一般就去A地的法院。 不过,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要到他经常居住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说,被告户口在A地,但他已经在B地连续居住了两年,那你就应该去B地的法院起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又比如,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也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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