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计入什么科目?
我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时会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是在记账时不清楚该把代扣的这部分个人所得税计入哪个科目。想问下按照法律规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到底应该计入什么科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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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在会计核算里一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要明白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含义。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当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薪金等所得时,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有义务从员工的收入中扣除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税务机关缴纳。这就是代扣代缴的过程。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在会计处理上,当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这意味着企业从应付给员工的工资里扣除了这部分税款,形成了对税务机关的一项负债。 当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表明企业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将税款缴纳给了税务机关,相应的负债也就消除了。 总之,“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准确反映了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业务流程和财务状况,符合会计核算和税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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