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不认为是防卫过当?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攻击我,我为了保护自己进行了反击。但我有点担心自己的反击行为会不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哪些行为是不被认为是防卫过当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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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而不认为是防卫过当的行为,是在合理限度内为保护合法权益而实施的防卫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里强调了防卫行为的目的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例如,当有人正在对你进行殴打,你为了阻止其继续伤害你而进行反抗,这种反抗行为如果是在合理范围内,就不认为是防卫过当。 其次,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特殊正当防卫。比如,当你遭遇持刀抢劫,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劫匪搏斗并导致劫匪受伤甚至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你的行为不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因为这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公民的生命和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法律赋予了公民更广泛的防卫权利。 此外,判断是否属于防卫过当,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时机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如果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并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那么就不认为是防卫过当。例如,不法侵害人只是轻微推搡你,你进行了适当的阻挡,没有对其造成严重伤害,这种情况就很可能不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总之,不认为是防卫过当的行为关键在于其目的的正当性、时机的恰当性以及行为的合理性。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应当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防卫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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