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核准权属于哪个机关?
我对死刑核准权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咱们国家,到底是哪个机关拥有死刑核准权呢?我就是单纯好奇这个法律程序,想了解一下背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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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核准权指的是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的权力。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案子判了死刑,得有特定的机关来再次审核,确保判决公正、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一规定明确了在我国,死刑核准权专属最高人民法院。这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首先,人命关天,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一旦执行就无法挽回。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具备更专业、更权威的审判能力和资源,能够从全国层面统一把握死刑适用的标准和尺度,保证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可以避免地方可能存在的一些局限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实践中,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作出判决后,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程序,只有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死刑判决才能生效执行。这样的程序设计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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