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现一房二卖情况哪个行为有效?

我前段时间看中一套房子,和卖家签了合同付了部分房款。可后来听说卖家又把房子卖给别人了,还办了过户。我想知道在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到底哪个买卖行为是有效的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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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二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地产交易中,“一房二卖”指的是卖方将同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家。这种情况容易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而判断哪个买卖行为有效,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交易情况。 首先,从合同效力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只要卖方与两个买家签订的合同都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比如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两份合同通常都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卖方“一房二卖”,就认定其中某一份合同无效。 然而,虽然两份合同都有效,但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最终哪一方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就要看房屋是否完成了过户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其中一个买家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从法律意义上,该买家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即使另一个买家先签订合同或者已经实际入住房屋,只要没有完成过户登记,就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对于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家,其权益并非无法保障。该买家可以依据有效的购房合同,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家可以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两份合同可能都有效,但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登记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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