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监督权属于哪个机关?
我一直对宪法方面的知识挺感兴趣的,最近就想了解一下,宪法监督在保障宪法实施方面特别重要,那到底是哪个机关拥有宪法的监督权呢?我有点搞不清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宪法的监督权在我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关乎着宪法的有效实施和国家法治的统一。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拥有宪法监督权的机关。 在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和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行使宪法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大拥有广泛的职权,其中就包括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一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保障宪法权威、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体现。它能够从宏观层面,对国家整体的宪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重大的宪法相关问题,确保国家的各项活动都在宪法的框架内进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就承担起了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它可以对日常的、具体的宪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常委会能够根据宪法的规定,对一些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一旦发现与宪法相抵触的情况,就会及时进行纠正,从而保证宪法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和尊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