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刑事诉讼?


在我国,被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主要涉及自诉案件。下面来详细说说。 首先,什么是自诉案件呢?简单来讲,就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这和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是不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 第一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意愿,如果被害人不告诉,司法机关一般不会主动处理。具体包括: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案。例如,张三到处散布虚假信息诽谤李四,李四就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诉张三。 第二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不仅要有被害人提供的证据,而且犯罪情节要比较轻微。比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以及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像王五被赵六打成轻伤,王五有相关证据的话,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赵六。 第三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种情况主要是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公权力机关不作为。比如,甲认为乙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利,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甲有证据证明乙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时甲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总之,当被害人遇到上述情况时,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