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应该到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我和我对象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们俩的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平时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也不一样。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到底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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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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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夫妻离婚时确定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而言,离婚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通俗来讲,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又该如何理解呢?它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被告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就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管辖法院会有所不同。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若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到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还有一种情况,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准确确定管辖法院,这样才能顺利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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