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除伙食费后,个税收入该怎么填?
我每个月工资里都会扣除伙食费,我知道申报个税要填收入,可不清楚扣除的这部分伙食费在填收入时该怎么处理,是按扣除前的工资填,还是按扣除后的填呢?有点拿不准,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在填写个税收入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个税申报中的收入,通常指的是应发工资,也就是没有扣除任何费用之前的工资总额。 工资中扣除的伙食费,本质上属于个人消费支出,它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具有特定用途的扣除项目不同。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它们的扣除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而伙食费并不在税法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范围内。所以,在填写个税收入时,应该填写扣除伙食费之前的工资数额,也就是你的应发工资。这样填写才能准确反映你在该纳税期间内的全部劳动所得情况,符合税法对于收入申报的要求。例如,你的应发工资是5000元,扣除了200元的伙食费,实际到手4800元,那么在填写个税收入时,应填写5000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