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分扣了工资后,个税该怎么处理?
我因为工作上的失误被单位处分,工资被扣了一部分。现在到了申报个税的时候,我有点懵,不知道这被扣掉的工资在计算个税时该怎么算,是按没扣之前的工资算,还是按实际拿到手的工资算呢?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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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被处分扣工资后个税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所得额则是计算个税的基础,它是指个人的收入总额减去一些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收入额,一般是指个人实际取得的收入。 当您因为被处分而被扣工资时,在计算个税时,应该按照实际发放到您手中的工资数额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被扣除的那部分工资不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您原本应发工资是8000元,但因为处分被扣了1000元,实际到手工资是7000元,那么就按照7000元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假设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他扣除项目,每月减除费用是5000元,那么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7000 - 5000 = 2000元。然后根据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缴纳的个税。 单位在代扣代缴您的个税时,也应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并扣除个税。如果单位计算有误,导致多扣了您的个税,您可以向单位提出更正要求。如果单位拒绝更正,您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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