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税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呢?
我对工资交税这块不太清楚,发工资的时候发现有扣除税和其他费用。我就想知道,计算交税金额时,是按照应发工资算,还是按照扣除各种费用后的实发工资算呢?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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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资交税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的。应发工资就是你在没有扣除任何税费和其他费用之前的工资总额,而实发工资是扣除了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实际拿到手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收入额就是以应发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 举个例子,假如小李的应发工资是每月10000元,五险一金扣除1000元,那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按照10000元来确定应税基数,而不是扣除五险一金后的9000元。然后再减去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一年60000元),以及他可能有的专项附加扣除等。假设他有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这个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 - 5000 - 2000 = 3000元。 之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应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交税依据的是应发工资,在此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扣除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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