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宜昌市,不取出体内固定物是否可以做工伤鉴定?
我因工伤导致体内有固定物,现在想做工伤鉴定,但又担心体内固定物没取出会影响鉴定结果。我不清楚宜昌市这边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做工伤鉴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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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昌市,不取出体内固定物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 首先,工伤鉴定有一套规范的流程。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跳过此步),再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才进行劳动技能鉴定(即工伤鉴定,区别于司法鉴定)来评定伤残等级,最后依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权益。 其次,关于体内固定物未取出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病情已经稳定,取出固定物对鉴定影响不大,鉴定部门会进行伤残鉴定。而且即使体内有钢板、钢钉等固定物,只要工伤认定完成,通常也不影响进行工伤鉴定。但若是没有医生出具证明表明体内固定物不用取出或者要一直留在体内,一般不能进行伤残鉴定。这是因为伤残鉴定需在伤情相对稳定的状态下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相关依据是工伤鉴定的相关法规及实践操作规范,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伤后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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