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犯罪属于损害婚姻家庭的?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里,哪些具体的犯罪行为是属于损害婚姻家庭的。我最近在处理一些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事情,担心其中可能存在犯罪情况,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有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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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犯罪
  • #暴力干涉
  • #重婚罪
  • #虐待罪
  • #遗弃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有不少犯罪行为属于损害婚姻家庭的范畴。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它指的是用暴力手段阻止他人结婚或者离婚的行为。这里的暴力是指捆绑、殴打、禁闭等对人身进行强制或打击的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需要受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但若导致被害人死亡,则由司法机关主动追究。 其次是重婚罪。简单来说,就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里的结婚既包括法律上的登记结婚,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还有虐待罪。指的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遗弃罪也是损害婚姻家庭的犯罪之一。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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