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下高空抛物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在日常生活中,高空抛物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还可能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遇到高空抛物的情况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小区的物业公司有责任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所以,当发生高空抛物事件时,物业有义务进行调查、管理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他们可以通过查看监控、张贴警示标语等方式来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其次,公安机关也是可以反映的重要部门。高空抛物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也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所以,遇到高空抛物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会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民事纠纷,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费用。 总之,遇到高空抛物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物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反映,涉及民事赔偿问题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