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应该找哪个部门开具?
我要办贷款,银行要求提供收入证明。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但不清楚该找公司哪个部门开这个证明,是行政部、财务部,还是人力资源部呢?希望了解一下开具收入证明的正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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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 对于在职员工来说,通常开具收入证明应该找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因为人力资源部门掌握着员工的薪资结构、考勤等与收入相关的信息,同时也负责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所以很多情况下员工会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开具收入证明。而财务部门则是直接处理公司资金往来和员工工资发放的部门,他们对于员工的实际收入情况有着最准确的记录。因此,由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虽然收入证明不属于合同范畴,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它是一种具有证明效力的书面文件,能起到证明当事人经济状况的作用。 如果是个体经营者,开具收入证明可以由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或者自己所在的市场管理部门等能证明经营状况的机构开具。因为这些部门对个体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和收入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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