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归哪个部门管辖?
我遇到了有人进行虚假诉讼的情况,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是公安机关、法院,还是其他的什么部门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管辖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
展开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在我国,对于虚假诉讼的管辖部门要分不同阶段来看。在虚假诉讼的侦查阶段,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所说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是因为公安机关具有侦查的专业能力和资源,能够对虚假诉讼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当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时,则由相应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虚假诉讼的案件,如果涉及到民事纠纷部分,也是按照这样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由哪个法院进行审理。同时,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发现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