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由公安哪个部门受理?
我发现有人进行虚假诉讼,想向公安部门举报,但不知道该找公安哪个部门来处理这件事。我担心找错部门会耽误时间,影响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查处。想问下这种情况到底该由公安的哪个部门受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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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对于虚假诉讼案件,通常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来管辖。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或者刑侦部门受理。 经侦部门主要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虚假诉讼如果涉及到经济利益,比如通过虚假诉讼骗取财物、逃避债务等经济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经侦部门可能会受理。因为这类案件往往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经侦部门在侦查经济犯罪方面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 刑侦部门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如果虚假诉讼案件情节比较严重,涉及到多种犯罪手段交织,或者对司法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刑侦部门也会介入处理。他们在调查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 如果不确定具体由哪个部门受理,举报人可以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的综合服务窗口咨询,工作人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引举报人到相应的部门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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