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律关系中的民事主体只能由自然人充当?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对民事主体这块有点迷糊。想知道在哪些具体的法律关系里,只能是自然人来充当民事主体呢?我不太理解这里面的界限和规定,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展开


在民事法律领域,民事主体是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而有些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只能由自然人充当,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基于自然人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人身关系。比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这些权利关系。生命权保障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只有自然人才拥有生命,所以这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这里的人格权中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就是与自然人的自然属性紧密相连的。 其次是基于自然人的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律关系。例如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只有自然人才有能力进行结婚这一行为,从而形成婚姻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亲子关系也是如此,父母与子女之间基于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而产生权利义务关系,这些关系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还有一些以自然人的特定技能或劳动为内容的法律关系,也通常只能由自然人充当主体。比如个人的艺术表演合同关系,演员通过自己的表演技能为观众带来艺术享受,这种基于个人独特技能的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是自然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