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是哪种法律途径的俗称?
我想了解下,平时大家说的民告官,到底指的是哪种法律途径呢?我最近碰到点事,感觉自己作为老百姓的权 益被政府部门侵犯了,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想先搞清楚民告官是怎么回事。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民告官”是行政诉讼这一法律途径的俗称。行政诉讼简单来讲,就是老百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这为“民告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也就是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则是“官”,即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的目的在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当老百姓遭遇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觉得不合理或者不合法时,就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决定不服,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