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基数应扣除哪些工资项目?


党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党员交纳党费数额的工资收入。准确计算党费基数并扣除相应工资项目,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的重要环节。下面来介绍下党费基数应扣除的工资项目。 首先,对于机关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党费计算基数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等收入。其中,应扣除的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等。这些扣除项目是基于国家规定的税费和社会保险费用,是个人收入中必须支出的部分,因此在计算党费基数时予以扣除。 其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党费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同样,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住房公积金等。例如,一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能有科研奖励等临时性收入,按照规定,这类临时性收入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再者,企业人员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应扣除的项目有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最后,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不过,要扣除津补贴。这里的津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综上所述,党费基数扣除项目是根据不同人员的工资构成和国家相关规定来确定的。党员应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党费基数并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