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大多会判给哪一方?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我们有个孩子,现在特别纠结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一般会把孩子判给谁。是会优先考虑哪一方,还是有其他综合的评判标准?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展开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的。 首先是子女年龄因素。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大多还处于哺乳期,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不过,要是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经济条件较好、居住条件便利、能够给予子女更多的陪伴和关爱,且无不良嗜好和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那么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较大。另外,一方如果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况,也会在判决时被优先考虑。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看孩子更愿意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就对此有明确规定,其目的就是保障子女的最佳利益。总之,抚养权归属没有绝对标准,要综合各种因素,以对孩子成长最有利为原则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