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婚姻无效?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了,但是听说有些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我想了解一下,到底哪些情况会导致婚姻无效呢?我不想因为不了解法律,让自己的婚姻出现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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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简单来说就是法律不承认这段婚姻的效力,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认可,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首先是重婚。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张三已经和李四结婚了,在没有和李四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王五登记结婚,那么张三和王五的婚姻就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重婚严重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 其次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比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这种规定主要是从优生优育和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概率。 最后是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就登记结婚,那么这段婚姻也是无效的。这是考虑到男女双方在未达到一定年龄时,身心发育可能还不够成熟,无法很好地承担起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婚姻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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