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交强险不赔?


在交通事故中,存在一些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首先,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但它的赔偿范围并非涵盖所有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比如说,有人故意碰瓷,主动撞上车辆,这种情况下交强险不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形。 第二种情况,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是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没考驾照就开车上路出事故,或者喝了酒开车撞了人或物,交强险对财产损失部分不赔。 第三种情况,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车辆被盗抢后,盗抢者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也是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避免车主因车辆被盗抢后他人肇事而遭受不合理的损失。 第四种情况,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这种情况下交强险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故意制造事故违背了交强险设立的初衷。 第五种情况,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交强险主要是针对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赔偿,自己车上的东西损坏、车辆自身的损失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 第六种情况,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这些间接损失交强险是不负责赔偿的。 第七种情况,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也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垫付抢救费用:在特定情形下,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等,保险公司先拿出钱用于救助伤者的费用 。 追偿: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追要这笔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