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一次记三分?


在我国的交通管理中,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目的是促使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一次记三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不少,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通俗来讲,就是除了特定的几类客运车辆外,普通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比例在20%到50%之间时,就会受到这样的处罚。比如一辆核载5人的普通轿车,搭载了7人,就属于这种情况。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这意味着,如果不是特定的那几类车辆,在非高速和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上,车速超过规定时速的20%但不到50%,就要被记3分。例如,某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您开车速度达到了72 - 89公里/小时,就会被记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通常有不同的车道供不同的车辆行驶,如果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会进行记分处罚。比如在高速公路上,小客车占用了大货车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超车和让行都有相应的交通规则,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则,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而在非高速和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上逆行,也是很危险的行为,同样会被记分。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一次记3分。在交通拥堵时,有些驾驶员为了赶时间,会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还会加剧交通拥堵,所以会受到处罚。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开车时打电话、玩手机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因此也在记分范围内。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人行横道是供行人通过马路的安全通道,驾驶员有义务礼让行人。如果不按规定礼让,就会被记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3分。校车是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法律规定驾驶员必须避让校车。如果不避让,就会受到处罚。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3分。载货汽车有规定的载重量,如果超过载重量的30%但不到50%,或者违规载客,都会被记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