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单位负责处理医疗纠纷?
我去医院看病,和医院在治疗方案和费用上起了争执,不知道该找哪个单位来处理这种医疗纠纷,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具体是哪些单位有处理医疗纠纷的职责。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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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处理医疗纠纷的单位有多个,不同单位在处理医疗纠纷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首先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当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者对医疗事故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其次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其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调解员通常具备医学、法律等专业知识,能够公正、客观地分析纠纷原因,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进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再者是人民法院。如果医患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那么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为医疗纠纷的诉讼提供了程序保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维护。
此外,还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如医学会。当需要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时,医患 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其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