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童工在下班路上发生车祸死亡,雇主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家雇佣了一个未满16岁的孩子工作,结果他下班路上出车祸去世了。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在法律上我得承担啥责任,是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具体要负哪些责任呢,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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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童工”的概念。童工指的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法律是严格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在这个案例中,雇主雇佣童工本身就已经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对于童工在下班路上发生车祸死亡这一情况,虽然是在下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但由于雇主非法使用童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此外,关于交通事故,如果肇事方存在责任,肇事方也需要按照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并不免除雇主非法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以,雇主在此事上既要为非法使用童工承担行政责任,也要对童工死亡给予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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