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过六十岁在公司路上出交通事故,公司要负责任吗?

我家亲戚过了六十岁,还在公司上班,前几天在去公司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我们很困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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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过六十岁在公司路上出交通事故,公司是否负责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劳动关系角度来说,一般情况下,当个人年龄超过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是实际退出工作岗位后,若被用工单位聘用,这通常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再就业,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其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身体伤害不能按照劳动法规评定为工伤。比如,老张65岁,享受退休待遇后被某公司返聘,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一般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该60岁以上人员未享受退休待遇,且符合一定条件,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60岁以上人员未享受退休待遇,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且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例如,老李62岁,未享受退休待遇,在某工厂工作,某天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老李不负主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老李可被认定为工伤,公司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方肇事者造成的,那么肇事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总之,60岁以上人员在公司路上出交通事故,公司是否负责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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