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宅基地需要经过谁批准?
我家有块林地,想把它转为宅基地用来建房。但不清楚这种林地转宅基地的情况,到底要经过谁批准才行。我担心自己要是没找对审批部门,会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所以想了解清楚具体该找哪个部门来批准。
展开


林地转宅基地的批准主体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知道林地属于农用地的一种,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对于林地转宅基地的情况,如果是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将林地转为宅基地的,按照规定程序报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而如果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林地转为宅基地,那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此外,除了上述土地管理方面的审批,林地转用还需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因为林地的管理和保护涉及到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所以,林地转宅基地既要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也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