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关系人包括哪些?


房屋拆迁关系人指的是在房屋拆迁这一活动中,与拆迁行为有着直接或间接关联的各类主体。明确这些关系人及其权利义务,有助于保障拆迁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 首先是拆迁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拆迁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和安置。 被拆迁人也是重要的关系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他们在拆迁过程中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此外,房屋承租人也属于房屋拆迁关系人。在租赁关系存在的情况下,房屋拆迁会对承租人的权益产生影响。虽然在一些情况下,承租人不直接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但他们有权就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获得相应的补偿。例如,在商业用房租赁中,承租人可能投入了装修、设备等,拆迁导致其无法继续经营,那么承租人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向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主张相应的补偿。 还有拆迁单位,拆迁单位是受拆迁人委托,具体实施拆迁工作的单位。拆迁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按照拆迁人委托的范围和要求进行拆迁。拆迁单位在拆迁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拆迁程序,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也是房屋拆迁关系人之一。他们负责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对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拆迁纠纷的调解等工作。其目的是确保拆迁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评估机构在房屋拆迁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评估机构负责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为拆迁补偿提供依据。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且评估结果要客观、公正、合理。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