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伤人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我开车不小心撞伤了人,对方去做了伤残鉴定,现在涉及到鉴定费用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出,还是伤者自己出,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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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定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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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伤人的案件中,伤残鉴定费用的承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伤残鉴定是为了明确伤者的伤残程度,以便确定赔偿金额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在车险中,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伤残鉴定费用通常属于为确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所以,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在一定情况下,伤残鉴定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不过,这也有一定的条件和流程。通常伤者先自行垫付伤残鉴定费用,在后续的理赔或者诉讼过程中,根据责任划分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如果最终确定肇事方承担责任,且符合保险理赔范围,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如果没有保险或者超出保险赔偿范围,那么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费用承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肇事方的责任,那么鉴定费用一般由肇事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担。 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定由败诉方承担伤残鉴定费用。这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鉴定费用属于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败诉方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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