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承担?
我有个朋友之前找我借了一笔钱,还没还就去世了。我现在不知道这笔钱该找谁要,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当事人死亡后债务承担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这种情况债务到底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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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事人死亡后,债务的承担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有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那么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来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比如,被继承人留下价值50万的遗产,而债务有80万,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用这50万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30万,继承人没有法定偿还义务,除非其自愿偿还。 其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不能要求继承人来偿还债务了。 另外,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死亡,生存的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若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仍需继续偿还该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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