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驶的电动车追尾自行车,责任该由谁承担?
昨晚我骑电动车在夜间行驶,不小心追尾了前面的自行车。当时天黑,视线不太好,我也很紧张。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是我要负全部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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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间行驶时,电动车追尾自行车,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了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相关概念,它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处理这类交通事故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对于夜间电动车追尾自行车的情况,一般而言,如果电动车驾驶人存在超速、注意力不集中、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过错行为,那么电动车驾驶人很可能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因为在行驶过程中,后车有义务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能够及时制动避免追尾。然而,如果自行车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比如突然变道、逆行、未按规定开启灯光等,那么自行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自行车逆行,明显违反了交通规则,此时自行车一方就不能免除责任。总之,具体的责任划分要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车辆行驶轨迹、速度、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出准确判断。 如果双方对责任划分存在争议,可以通过申请复核来解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以便交警能够准确勘查和认定事故责任。同时,也要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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