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我有个工程,质保期已经过了。但最近发现工程出现了问题,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是施工方,还是我自己负责呢?我想了解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过了质保期出现问题的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工程质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程质保期到期后出现问题,责任承担的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程质保期的概念。工程质保期是指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维修责任的期限。这是为了保障工程在一定时间内能够正常使用,防止出现质量缺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当工程质保期到期后出现问题,如果该问题是由于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即使质保期已过,施工方仍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例如,施工方在施工时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导致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即使过了质保期,一旦问题暴露,施工方不能免除责任。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因为施工方的过错行为给工程所有者造成了损害,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问题是由于正常使用损耗、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使用方自身不合理使用等原因造成的,那么责任通常由使用方自行承担。正常使用损耗是指随着时间推移和工程的正常使用,工程的一些部件出现的自然磨损,这是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这些是人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而使用方不合理使用是指使用方没有按照工程的设计用途和正常操作规程使用工程,导致工程出现问题。 在实际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鉴定,确定问题的原因。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以明确责任归属。如果双方对责任承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协商是双方当事人直接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调解是由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达成和解。仲裁是双方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