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值税是由受托方负担还是委托方负担?

我在和别人有委托业务,不太清楚业务中产生的增值税到底该由我这个委托方来负担,还是由受托方来负担,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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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负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增值税是一种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流转税。在判断增值税由受托方还是委托方负担时,需要依据具体的业务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是按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一方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如果受托方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销售了货物,那么受托方一般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要负担相应的增值税。例如,受托方接受委托加工产品,加工完成后将产品交付给委托方,受托方提供了加工劳务,就需要就这部分加工劳务的增值额缴纳增值税。 不过,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双方也可以通过合同等方式约定增值税的负担问题。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合同约定委托方来承担本应由受托方缴纳的增值税,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这种约定在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看,纳税义务人仍然是按照税法规定来确定的。所以,当发生委托业务时,要先依据税法确定纳税义务人,再看双方的合同约定来明确实际的增值税负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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