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确实事后说逃逸,谁有权定逃逸这个罪名?

我之前开车出了点事故,当时有点害怕就离开了现场。后来有人说我这算逃逸。我就想知道,到底谁有权力来认定我是不是逃逸并给我定这个罪名呢?心里一直很忐忑,希望能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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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逃逸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以及确定是否构成逃逸罪名,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主体。首先,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它不仅仅是简单的离开现场,关键在于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对于逃逸行为的初步认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调查等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来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逃逸行为。例如,如果有监控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直接驾车驶离现场,且没有合理的理由,交警就可以初步认定其有逃逸嫌疑。 然而,最终确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并定罪,是由人民法院来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才能最终判定当事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前期的调查和对逃逸行为的初步认定,而人民法院则依据法律和事实对是否构成犯罪进行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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