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该怎么办?
我家最近面临拆迁,但拆迁方给的补偿很低,感觉特别不公平。他们还一直催着签字,我不想签,又怕会有不好的后果。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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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如果遇到不公平拆迁,第一步可以积极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沟通。在协商过程中,要清晰地表达自己对补偿方案的不满和合理诉求。比如,要求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确保补偿金额能够合理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这是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若协商不成,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行政复议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在诉讼过程中,被拆迁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拆迁公告、补偿协议、房屋评估报告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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