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取得之后哪些人可以分割?
我家房子拆迁了,拿到了一笔补偿款。家里人很多,有父母、兄弟姐妹等,我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有资格来分割这笔拆迁补偿款。我想了解清楚,避免之后因为补偿款分割问题产生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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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哪些人可以分割拆迁补偿款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拆迁补偿款的概念。拆迁补偿款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这笔补偿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等其他形式。 一般来说,能够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类。首先是房屋所有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所有权人理所当然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如果房屋是多人共有的,比如夫妻共有或者几个兄弟姐妹按份共有等情况,那么所有共有人都有权参与分割补偿款。 其次,对于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在一些情况下,公有住房的承租人虽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利益。比如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废止,但部分规定在实践中有参考意义)中,对承租人的安置等问题有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各地也会根据当地政策,给予公有住房承租人适当的补偿。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虽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但在拆迁房屋内有常住户口,且在他处无住房,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依赖该房屋生存的人,也有可能获得部分拆迁补偿款。不过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具体的司法实践来判断。 总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要综合考虑房屋的产权情况、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相关人员的实际居住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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