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由谁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我发现我的配偶跟别人重婚了,我很气愤,想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像这种重婚的情况,到底由谁去起诉法院才会受理呢?是只有我能起诉,还是其他人也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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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对于重婚由谁起诉法院才受理这个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在重婚案件中,被害人也就是重婚行为中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一方,是可以作为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例如,甲与乙是合法夫妻,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丙结婚,那么甲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乙重婚。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也就是说,在被害人存在特殊困难无法亲自起诉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站出来,以被害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所以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重婚犯罪事实时,会进行侦查,之后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种情况往往是重婚行为涉及到一些复杂的社会影响或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等。 综上所述,重婚案件既可以由被害人自己起诉,在特定情况下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能代为起诉,同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也可能启动公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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