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由谁决定的?

我涉及一个法律案件,里面提到了剥夺政治权利。我不太清楚在咱们国家,剥夺政治权利这种处罚的执行机关到底是由谁来决定的,想弄明白这里面的规则,免得糊里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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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剥夺政治权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执行机关的决定主体及相关情况。 首先,人民法院是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在判决时,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来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对于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的罪犯被判处主刑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在主刑执行期间,剥夺政治权利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这是因为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其人身自由被限制,监狱能够在管理罪犯的过程中落实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关规定。 而对于由公安机关执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刑罚执行期间,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会通过相应的监管措施来确保犯罪分子在规定期限内不享有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应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这是为了明确告知犯罪分子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已结束,恢复其相应的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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