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和胁从犯有什么区别?
我朋友参与了一起犯罪活动,他好像是在别人的带动下才做的,可他说自己是被威胁才参与的。我不太清楚他这种算从犯还是胁从犯,想了解下从犯和胁从犯到底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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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和胁从犯是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中不同作用和地位的参与者的分类,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里的“次要作用”,是指虽然直接实施了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主犯而言要小,比如在犯罪中听从主犯的安排,参与部分犯罪行为,但并非主导犯罪的实施。“辅助作用”则主要是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供犯罪工具、望风等行为。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或者精神强制,被迫参加犯罪。不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在其身体受到强制或精神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仍具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如果行为人在身体完全受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的某种行为,或者符合紧急避险条件实施的行为,不构成胁从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从犯和胁从犯的处罚规定也不同。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简单来说,从犯主观上是自愿参与犯罪,只是在犯罪中作用较小;而胁从犯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不得已参与犯罪。区分从犯和胁从犯对于准确认定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合理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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