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制度由谁决定?
我想了解下,国家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到底是由哪个主体来决定的呢?我对这方面不太懂,感觉特别行政区制度很特别,所以想弄清楚它的决定权归属,希望能得到专业 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的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是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作出的决定能够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设立是国家的重大决策,涉及到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以及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的重要安排。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特别行政区制度,能够确保这一制度的设立和实施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也能保障特别行政区的稳定和繁荣。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就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作出决定,并制定相关法律来保障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运行。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宅基地的转让按规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购买驳回专利该怎么处理?
欠款败诉后该如何还款?
人走之后老板不给结工钱,恶意欠薪该怎么办?
什么是保障房租赁合同?
居民社保每年的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亲戚让我做股东但不用我出资,这样有风险吗?
中国允许同性恋结婚了吗?
中国公民有护照可以去港澳吗?
在禁止直行的路口直行了会怎么处罚?
夫妻离婚时可以查对方开房记录吗?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债权债务转移法院会怎么判?
物业合同试用期一年是否合法?
怎样才算重大交通事故?
我国基层、中级、高级、最高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范围具体是哪些?
债务不能履行时是否可以对合伙财产进行拍卖变卖?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