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会判给谁?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即便父母离婚,这种关系也不会消除,离婚后双方对子女仍有这些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在这些情况下,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是会支持的。当然,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法院也会准许。这一规定出自《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当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一方存在某些情形可优先考虑,比如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 此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这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而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支持。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从孩子的生活、学习、身心健康等多方面综合考虑,选择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抚养安排。 尊重子女真实意愿:指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认真对待已满八周岁孩子表达的跟随父或母生活的想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