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死了房子归谁?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了,最近他去世了,我们之前有一套房子,离婚时也没说清楚怎么分。现在我就想知道,这房子到底该归谁啊?是他的家人,还是也有我的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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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房子的归属,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得明确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这房子是你前夫的个人财产,也就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之前,是他单独购买、继承或者受赠等合法方式获得,且产权登记在他一人名下,那么在他去世后,就会按照继承相关法律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他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房子由谁继承,那就按照遗嘱来,房子归遗嘱指定的人。 要是他没有留下遗嘱,那就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要注意,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你不再属于配偶的范畴,所以没有继承资格。房子会由他的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房子是你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那么你对房子本身就享有一半的产权。在你前夫去世后,他那一半产权才会按照上述继承规则处理。要是离婚时已经对房子进行了分割,确定了房子归你前夫,那就按照前面所说的继承规则来确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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